受益银行(卖方银行)既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确认行。通知行验证信用证的真实性,通知受益人收到信用证,从受益人处收取商业配套文件,将其交给开证行,以收取货款。确认行除履行与通知行相同的职能外,还担负着开证行失信时向卖方支付货款的责任。
信用证中所列出的收取货款所必须的文件包括美国和外国法律规定的清关文件, 以及卖方和买方协商同意的其它文件。一般来说, 信用证列出的要求越简单,卖方就越容易收到货款。
除了经确认不可撤销信用证以外, 国际贸易中还会用到其它许多付款方式。一些常用的方式包括预付现金,现金汇票,往来账户,信用卡, 寄售, 柜台贸易及实物交易。 《国际商会文化信用操作指南》(英文版)对各种付款方式有详尽的介绍。有兴趣的人士可以向国际商会出版社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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