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式

信用证件(L/C)

出口商和承运商都需要仔细地检查信用证。根据卖方和买方商定的条件,信用证上会列出一些项目:

  • 船运公司的名称
  • 最迟发货日期
  • 集装箱的型号  
  • 通知方---货物抵达目的港后通知的对象(通常为买方或买方的代理人)
  • 收款所需的文件

所有的文件均需与信用证一致,否则卖方可能会收不到货款。

什么是信用证书(L/C)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付款方式。信用证是买方付款的承诺,当卖方完全履行了信用证所列条款时,买方银行就必须将货款付给对方。通常,信用证交易牵涉到以下四方面:

  1. 买方/申请人

    买方,通称申请人,向其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申请人负责支付货款,信用证根据申请人银行设定的信用条件开立。

  2. 卖方/受益人 

    卖方通称受益人。受益人负责收集和出示信用证规定的文件, 并需保证文件准确无误。

  3. 开证行/买方银行

    买方银行(通称开证行)开立信用证。货物出海后,卖方(或卖方银行),就会向开证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有关文件(通称商业配套文件),以收到货款。开证行经审核证明所有的文件都与信用证的条款一致无误后,就会付款给卖方或卖方的银行,然后向买方收取货款,并将文件交给买方。这些文件是这批货物所属权的证明,除非买方向船运公司出示这些文件,否则船运公司不会将货物交给买方。

  4. 受益人银行/通知行或确认行
    受益银行(卖方银行)既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确认行。通知行验证信用证的真实性,通知受益人收到信用证,从受益人处收取商业配套文件,将其交给开证行,以收取货款。确认行除履行与通知行相同的职能外,还担负着开证行失信时向卖方支付货款的责任。

    信用证中所列出的收取货款所必须的文件包括美国和外国法律规定的清关文件, 以及卖方和买方协商同意的其它文件。一般来说, 信用证列出的要求越简单,卖方就越容易收到货款。

    除了经确认不可撤销信用证以外, 国际贸易中还会用到其它许多付款方式。一些常用的方式包括预付现金,现金汇票,往来账户,信用卡, 寄售, 柜台贸易及实物交易。 《国际商会文化信用操作指南》(英文版)对各种付款方式有详尽的介绍。有兴趣的人士可以向国际商会出版社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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